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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风电核准量锐减 分布式发电受宠

来源: 时间:2012-04-18 【字号:

  

   日前,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印发“十二五”第二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提出“十二五”第二批风电项目拟核准1492万千瓦,另外安排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83. 7万千瓦、风电并网示范项目100万千瓦,三类项目总计1676万千瓦,比去年8月发布的“十二五”第一批风电规划核准的2883万千瓦减少近半。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核准的风电项目将消纳放在首位,要求待建项目“认真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特别是电网接入条件和消纳市场”。针对此前部分风电项目管理混乱、资源拆分、盲目上马、无法消纳等问题,第二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另外安排了100万千瓦促进风电并网消纳示范项目。
  

       着力规范风电项目
      “十二五”第二批风电项目拟核准1492万千瓦,超过100万千瓦的省份有河北、山西、辽宁、山东、云南,陕西、广东等省也有将近100万千瓦核准量,而此前的风电开发大户新疆、内蒙、甘肃、宁夏、吉林、黑龙江六省(区)的核准计划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上一批核准的风电项目之中,黑龙江、内蒙古、河北、吉林也是另行安排,之后四省(区)共核准了1483万千瓦风电项目。因此,新疆、内蒙、甘肃、宁夏、吉林、黑龙江六省(区)第二批风电核准计划出来之后,‘十二五’第二批风电项目核准装机量肯定会超过1492万千瓦时,总装机量并不会像大家想象的那样减少一半。”一位不愿具名的风电开发商表示:“但是总体来说,控制风电盲目发展是大势所趋。第一批核准的项目总规模就有所收缩,第二批核准规模同样会收缩,因为国家正在努力规范风电产业,促进风电有序发展。”
       据了解,根据此前风电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投资5万千瓦及以上规模的风电场需上报国家发改委核准,5万千瓦以下的风电场须在国家发改委备案并由地方政府核准。为规避相关规定,一些地方政府和风电投资商纷纷采取“项目拆分法”,即将大型风电场拆分为若干个装机容量小于5万千瓦的项目,通过地方核准以求尽快上马,由此形成了中国风电独特的“4.95万千瓦现象”。
      “‘4.95万千瓦现象’的大量存在,客观上促进了我国风电产业的快速发展,但也直接造成风电并网难、‘弃风’现象严重、风电机组闲置等问题。”该风电开发商表示。
      为整治风电乱象,规范风电产业发展,国家能源局在此次通知中要求各地发改委认真落实已核准的风电项目建设条件,特别是电网接入条件和消纳市场,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应予以取消。而未列入核准计划的项目,电网企业不得接受其并网运行。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表示,针对一些地方不顾前期工作深度、电网接入和电力市场条件等,盲目核准建设风电项目出现的不协调问题,国家能源局将从加强项目核准管理入手,严把风电发展的节奏和质量,引导风电产业健康发展。


        风电消纳是重点
        2011年,我国风电发电量与装机容量相比有很大差距,因无法并网而“弃风”的问题越发严重。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 施鹏飞表示,2010年的弃风量是10%,  “2011年可能要达到20%左右,北方一些风资源丰富的地区可能要超过20%。”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针对十省区总装机容量1869.1 万千瓦(约占全国风电并网容量的42%)的风电场的运行情况调查显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被调查的风电场由于电网调度限电原因被限发的电量高达59.8 亿千瓦时。由于同一调度中心管理的区域内风电场限电比例近乎相同,估算去年全国约有100亿千瓦时的风电电量由于被限发而损失。
       “按照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2011 年供电标准煤耗每千瓦时330 克测算,这些损失的电量折合标准煤将超过330万吨。按照此前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最低风电标杆上网电价(0.51元/千瓦时)计算,我国风电企业因限电因素损失50亿元。”一位业内专家估算。
       针对部分地区严重的风电消纳问题,国家能源局于2011年8月印发《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对风电项目建设实行年度开发计划管理,各地风电场未按规定程序和条件获得核准擅自开工建设的,不能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电价补贴,电网企业不接受其并网运行。
       然而,该管理办法下发后,国内仍有部分省(区市)不按计划开展项目核准,擅自核准计划外的项目,加剧了风电运行矛盾。为解决我国风电管理混乱、资源拆分、不具备条件的项目盲目上马、无法消纳等问题,国家能源局此次安排促进风电并网消纳示范项目总计100万千瓦,包括内蒙古、吉林、新疆、甘肃四省(区)在内的11个项目。示范的内容包括风储一体化、风电供热、跨省电网消纳、风火联调示范、风电与燃气机组联调示范、风光互补、风电与高载能负荷联合运行等。
       此前,国家能源局还下发特急文件,要求各省(区市)发改委严格执行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对于风电“弃风”超过20%的地区,原则上不得安排新的风电建设项目。文件指出,风电资源丰富的“三北”地区,目前风电场运行困难、大量“弃风”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当前风电发展的重要因素。各省(区市)要通过开展风电场功率预测预报、提高风机技术水平、加强需求管理、开展风电供热或储能等多种措施,积极开拓风电市场、提高风能利用率,解决风电消纳问题。


       集中与分散并举
       在集中建设的风电项目之外,第二批风电项目还安排了83. 7万千瓦的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与大规模集中式开发的风电项目不同,分散式风电一般规模较小,适用于靠近用电负荷中心的内陆地区,因此也利于就地并网、就地消纳。尽管国外分布式风电的开发利用较为普遍甚至已经成为主流,但分布式风电在国内的发展才刚刚起步。
       相关部门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去年年底,国家能源局下发《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指导意见》,明确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的定义、接入电压等级、项目规模、核准审批等。史立山此前也表示,未来我国将不再一味发展大型风电基地,也将鼓励风电的分散式开发,鼓励通过先试点示范、再综合规划的方式,逐步扩大分散式接入的开发规模。
      而此次列入核准计划的18个分散式风电接入项目,是我国首批真正意义上获得国家批复的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具有极强的典型示范意义。因此,国家能源局要求这些项目应按照《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严格接入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系统,在配电网内消纳,并及时总结项目建设、接入电网技术要求和运行管理等方面的经验。
      “此前,过于注重规模发展而忽略了分散式布局。从‘大跃进’到小型分布式风电项目‘小步快跑’的转变,或许能成为推动风电持续发展的新契机。”业内专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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